编辑:sx_wangha
2012-12-28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709名工作人员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公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有效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不调剂、不改报,退还报考者报名费。对因工作急需的紧缺急需专业和边远乡镇的招聘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
如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未达到公告要求3:1比例的岗位,拟聘用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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