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2-12-19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陕西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2013节假日安排违反劳动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务院公布的2013年节假日安排近日引起了广泛关注。11月13日,律师韩甫政表示,其中部分放假调休安排导致劳动者一周连续7天上班,这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与人们已形成的工作、生活习惯不协调。13日,他上书国务院办公厅,建议予以修改。
一周连上7天班涉嫌违法
韩甫政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2013年众多劳动者将面临1个连续8天上班,3个连续7天上班的特殊情形。
韩甫政指出,我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他认为,根据以上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周只工作5天,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按照‘通知’安排,元旦节后连续8天上班,春节节后连续7天上班。这8天和7天是跨越两周,并不是在一周内连续,这两次放假安排涉及对法律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所以我们姑且不论其是否违法。但是,劳动节之前的连续7天上班,端午节之前的连续7天上班,都发生在星期一到星期日的一周之内。”韩甫政说。
他认为,一周之内7天连续上班,这显然是置用人单位于涉嫌违反劳动法的境地,劳动者则因此被剥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权利。
建议书已快递给国务院办公厅
韩甫政指出,虽然劳动法规定,对劳动者的上班时间可以延长,但必须是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情形。“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不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自然不能设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法定情形。”
“虽然节假日安排不能做到让人人都满意,但首先不能违法。”韩甫政认为,从尊重民意的角度讲,对于节假日的安排,有关部门其实可以采取类似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基于此,他以一名公民的身份上书国务院办公厅,对‘通知’中存在问题的放假调休日期安排予以修改,“我昨天把建议书快递给了国务院办公厅,希望收到对方回复。”
标签: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