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新区聘任制公务员2月21日至3月6日报名

编辑:sx_wangha

2013-02-15

沈阳沈北新区首推聘任制公务员。昨天,沈阳晚报记者从沈北新区了解到,该区拟招聘5名聘任制公务员,福利待遇比照本区公务员,报名工作将在2月21日启动至3月6日结束。

选拔途径 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据了解,此次招聘将按照《聘用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招聘共设置5个职位,其中专业技术职位4个,辅助类职位1个,分别为:沈北新区审计局副总审计师1名;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区副总工程师1名;沈北新区七星山旅游经济区招商专员1名;沈北新区清水经济区招商专员1名及1个辅助类职位——沈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员1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至3月6日,报名网站为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招聘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单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3。

福利待遇 比照沈北新区公务员

本次招聘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据了解,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工资按月支付。相关福利待遇比照本区公务员的标准执行。有关聘任制公务员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的住房保障制度按照本区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的休假,按照公务员休假的有关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聘任期间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间、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在聘任制公务员岗位上退休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按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方式 期限3年,包括半年试用期

据介绍,聘任制公务员以合同形式聘任,实行合同化管理。聘任机关与新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签订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

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期间,原聘任机关、新聘任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三方协商一致,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可在区内机关转聘,并签订新的聘任合同。聘任制公务员转聘后的合同期限为原合同未履行期限,聘任制公务员在原聘任机关的任职时间合并在新聘任机关连续计算。

据了解,聘任制公务员并非“铁饭碗”,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机关可以单方解除聘任合同:1、未经聘任机关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2、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正常从事原工作的;3、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定或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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