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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有关区县、市部委办局、市级人民团体公开选拔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统一联考工作(以下简称公选统一联考),面向社会公开选拔95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共计95个。具体职位详见《公选统一联考职位情况表》。报考人员从2012年8月21日起,登陆公选统一联考专门网页查询(http://cjgx.tjpnet.gov.cn)。
二、公开选拔的对象和人选资格条件
公开选拔对象一般应是符合条件的天津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以及中央驻津单位干部。公开选拔人选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报考正处级职位的,应现担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下同),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报考副处级职位的,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
2.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6年8月(不含8月)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要符合职位所需的专业方面的要求。
6.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公选统一联考职位情况表》,职位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程序
公选统一联考按照动员部署与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酝酿协商与决定任用、集体谈话与岗前培训等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与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公选统一联考实施方案,各公选单位分别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之后,在天津日报、今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在公选统一联考专门网页上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个人登录公选统一联考专门网页自荐报名;各单位党组(党委)动员并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特别是后备干部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8:30—8月30日17:3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公选统一联考专门网页,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资格审查。各公选单位通过网上管理系统分别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公选统一联考专门网页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确有困难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取消该职位的公选计划。未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10:00—16:00。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公选统一联考专门网页适时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页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范围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分为市级机关、区县机关、乡镇街道3类试卷,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处级领导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8日(周六)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2年9月12日,在公选统一联考专门网页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网页查看成绩。
4.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
(四)面试
1.面试公告。9月12日,在公选统一联考专门网页发布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公选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报名表、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任职的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合格的,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需向公选单位提交本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一式8份,连同电子版)。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是在笔试的基础上,进一步测评报考人员在领导能力和胜任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由各公选单位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除结构化面谈外,部分公选单位自行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测试等其他形式测试(详见《公选统一联考职位情况表》)。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9月22日(周六),公选单位自行组织的其他形式测试于9月23日(周日)前完成。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考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和其他形式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结构化面谈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公选单位未组织其他形式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公选单位组织其他形式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70%+其他形式测试成绩×30%)×6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公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考试综合成绩于9月28日前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公选统一联考专门网页查看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各公选单位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进行一次。
(六)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建考察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业绩公示、考察谈话等环节。
(七)酝酿协商与决定任用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酝酿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审批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对拟任职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或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如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对决定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八)任职谈话与岗前培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公选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同志与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3609408、83609072
网络咨询电话:23314295
考务咨询电话:23134226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监督举报网站:http://www.tj12380.gov.cn
标签: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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