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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丽水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x_dangey

2013-10-11

【摘要】只有“深挖洞,广积粮”,才能“称王”。以下由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您编辑的2013年浙江丽水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欢迎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是丽水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主要职责是:面向全市九县(市、区)代养育0-18岁孤残儿童。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岗位:2名,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能力,有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管理或民政福利工作经历;

(二)财务岗位(主办会计):1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从事财务主管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

(三)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岗位:3名,要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幼教或特教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岗位专业能力;

(四)医疗康复岗位:1名,要求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医疗、康复或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岗位专业能力;

(五)人事管理岗位:1名,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文字功底扎实、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丽水市范围内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热爱民政福利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报考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医疗康复岗位,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四)年龄在40 周岁(1972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选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70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五)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

(六)具备与选调岗位要求匹配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调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信息港(http://www. Inlishui.com,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报名地点:莲都区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12丽水市民政局办公室。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好《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分别加盖公章),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经资格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三)面试

注重对应试者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公示、选调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选调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91572

联系人:吴叶伟

附件: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民政局

2013年9月29日

以上就是由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您提供的2013年浙江丽水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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