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心理测试通知

编辑:sx_wangha

2012-11-27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心理测试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体检、心理测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2012年11月28日上午09:45(北京时间)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湖办公区(乌市南湖东路25号)门口集合统一前往。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

2、体检当日须空腹(禁食、禁水8小时以上),体检前1天最好清淡饮食,请勿饮酒;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450元考生自理。

三、监督电话:0991-3689638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四、咨询电话:0991-4653002、466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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