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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0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于面试前一天16:30—18:30至面试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乘车方式
(一)面试时间:上午9时正式开始,8时50分前进入候考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下午1时30分正式开始,1时20分前进入候考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培训中心二楼(地点在乌鲁木齐地窝铺国际机场,位于天缘酒店东侧,在候机楼附近,天缘酒店在视线范围内可见)
(三)乘车路线:
从候机楼前往“员工培训中心”,步行约10 分钟。
从市区出发,自行驾车由机场高速至“国际机场”,按路牌指示行驶可至天缘酒店。乘坐公交51路或27路至终点站(国际机场),进入机场大门,直行约500米至第三个交通灯处,左转直行可以看见右侧“员工培训中心”。
从火车站出发,乘BRT1号线至长江路站换乘公交51路或机械厂站换乘公交27路。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产生
(一)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招录计划数1︰2差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安排在乌鲁木齐进行,面试结束的考生,第二天参加体检。
(三)按招录用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民航新疆管理局和民航喀什监管局、民航阿克苏运行办空防安全监察职位的考生,根据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体能测试,请有关考生准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二)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否则后果自负。
(三)面试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由考生自理。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教处,咨询电话:0991-3804117,传真:0991-3807010
标签: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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