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2-22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范围,参加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及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核

(一)面试确认。

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4日前通过电话与我局联系进行面试确认。

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务必于2013年2月24日前电话告知我局。联系电话:029—85407194;联系人:吕博。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由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资格审核。

参加面试考生须于2013年2月25日8:30—16:00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地点在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A座604室(人事处)。

考生面试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大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5.其它:

(1)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暂缓就业人员: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同意改派的证明(需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章,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在面试报到时应主动说明情况,经我局同意后可延至考察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待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大学村官等四项目人员需提供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留学归国人员: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均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三)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按规定要求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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