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一览

编辑:sx_songjm

2016-03-29

2016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考工作已展开,下文为大家分享2016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招考政策

1.《简章》和招录职位可在哪些网站查询?

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兵团政务门户网(www.xjbt.gov.cn)。

2.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二○一六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

具体招考对象如下:

①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②在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兵团选派生;

③新疆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④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⑤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⑥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⑦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其中,有《二○一六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简章》附件1“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5.已经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限“中共党员”的职位,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

7.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怎样计算?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以上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10.《简章》和招录职位中的学历怎样认定?

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职位表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经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教育学历。

11.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除报考专业不限的职位外,报考人员对照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的《2016年兵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12. 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全兵团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3.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兵、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直接联系。

14. 笔试有没有开考比例?

第一、二、三、十四师(市)招考职位开考比例为1:2,其余各师(市)招考职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

15. 面试有没有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6. 体检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组织实施。

17. 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8.体能测评有没有测评次数限制?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19.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0.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1.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22.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3.关于《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6年度兵团公务员招考。本指南及《招考简章》中所称公务员均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公告、公示在哪些网站进行?怎样报名?

①网上报名

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

②公告、公示、政策解答

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

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

兵团政务门户网(www.xjbt.gov.cn)。

③具体报名方法请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阅《报名流程》

2.网络报名时间是哪几天?是否可以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10:00—4月5日18:00(北京时间)。没有现场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登记表》应注意什么事项?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2.笔试试卷是否有民族语言试卷?

没有。笔试科目均为汉语试卷。

3.笔试地点的选择?

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笔试地点。

4.报考年龄的规定怎样理解?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30日至199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5.进行资格复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1、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6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内容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或服务证。

兵团选派生应提供师(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派遣文件。

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团场政工办出具的证明(说明具体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6、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7、有“双语能力”等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复审时增加双语等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视力检查,进入体检环节不再检查视力,视力检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视力检查不合格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基层工作经历”、“ 专业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6.报考人民警察类职位考生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民警察类职位的考生需认真查阅《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尤其是考生要认真审视本人的相关条件是否符合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要求。

7.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报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已经毕业但因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报考时必须提供原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和助学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特别提示

兵团公务员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务员考试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误导报考人员,均与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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