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务员考试之招考公告内容

编辑:liuyh

2012-09-06

西藏公务员考试之招考公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招考公告告知社会公众的。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并同时兼顾地域性。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声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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