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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信社考试基础知识:信用社的组织机构

编辑:sx_wangl

2013-04-25

【摘要】河南农信社考试基础知识:信用社的组织机构,农村信用社为保障社员的各项权益,在内部推行民主管理制度,其表现为“三会”制度,请看以下内容:

农村信用社的组织机构

农村信用社为保障社员的各项权益,在内部推行民主管理制度,其表现为“三会”制度。所谓“三会”是指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一)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是农村信用社的权力机构。  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为:

(1)制定或修改农村信用社合作章程;

(2)选举或更换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农村信用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事项做出决议;

(6)决定农村信用社的其他重大事项。

农村信用社修改章程,以及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等事项,必须经社员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的修改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1/2以上多数通过。

(二)理事会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其职权主要有:

(1)拟订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立、合并、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2)拟订农村信用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批准农村信用社的部门管理制度;

(4)批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5)审议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的工作报告;

(6)聘任和解聘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和副主任;

(7)审定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8)选举和更换理事会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9)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10)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其职权主要有:

(1)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2)对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

(3)监督农村信用合作社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4)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5)监督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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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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