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公务员申论模拟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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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2

文明执法,给公众营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在执法过程中板着“铁脸”呵斥违法者,甚至拳打脚踢其实并不美,更有损执法者的形象以及政府部门的威信。相反的,以微笑、敬礼这样的“非暴力”方式从善如流,唤醒公众遵守交通秩序的意识。如此别样风景更是一种从内到外的美。

7.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不能想怎么穿就怎么穿,男性执法人员留长发、长胡须就不行,女性执法人员不能留披肩发;执法时不吸烟、不吃食物,不留长指甲,不文身,不穿拖鞋,说话不得粗俗、讥讽;在受到轻微的攻击或推搡时.应当予以警告而不能直接回击……

2009年11月,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河南省行政机关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此,不少河南省市民表示赞同。他们认为,不少行业的行政执法人员不能做到文明执法.执法人员的素质确实需要再提高。

“就应该管管他们的执法行为,平时在街上看见一城管人员执法时态粗了,说话很难听。”家住郑州市黄河路与东三街附近的顾新表示。

然而,就征求意见稿本身的内容来说。有的市民认为规定得太笼统了。“比如.什么样的话是以理服人,怎么做才叫热情和蔼,意见稿不能反映出来,条款的具体内容应该再详细点.不然,在执行的过程中,很难把握度。”在郑州市直机关工作的李先生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在修改时能规定得更加具体一些,尤其是涉及的社会热点问题。

8.2006年8月15日,河南永城一工商所长粗暴执法致农妇自尽。欲出五万元摆平:2008年7月,郑州城管暴力执法轧断瓜农腿,执法车遭群众堵截:乃至近日发生的郑州警察扫黄暴力执法竞污蔑记者“擅自发布”……凡此种种,放眼全国更是数不胜数。

执法人员能否文明执法,单靠一纸公文很难产生多大的约束力。规定也好,意见也罢,不过是指导精神。但指导归指导,能不能领悟精神并运用到实践中去,还要看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执法人员是不是蓄长须、是不是留披肩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执法人员的“面子”能否体现其“里子”。所以,若真想让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定“面子”不如管好“里子”。

文明执法其实很简单:用语文明,持证上岗,依法判罚,尊重公民权,不滥用职权,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但面对现实,执法人员的行为与之完全背离:用语粗俗,招聘社会人员协助执法,下达罚款指标或变相罚款,随意侵犯公民权,滥用职权为近亲服务。更有甚者,“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要手中有点儿权力,亲属也必然跟着沾点光。“合法抢劫,文明盗窃”,这就是老百姓给执法人员的评价。

要终止暴力执法,不需要做多少表面文章,先要让执法人员懂法,防止不知法而执法,很多暴力事件的发生均基于此,也就是说要管好执法人员的“里子”。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肆意裸奔,要终止暴力执法,最有效的就是让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都有所顾忌。9.自古以来.在我们的生活中一直流传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句“良言”,那意思很明显,只要自己不受到攻击,自己就不会去主动攻击他人;而一旦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回击自然是在正常不过的了。很多人将这句“良言”奉为处事原则,虽然这句话存在着一定的偏激,但是总的来说还是有其一定的道理,毕竟我们都不是圣人,在遭遇不法侵害的时候,理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行政执法者。平时我们都把他们归结为“强者”一类,除了他们的身体素质比较好,执法水平比较高,还和他们的执法单位以及执法装备有很大关系。执法者是普通人中的特殊人,但是他们却不能享受到特别对待,必要时还要“牺牲”一点自己的权益,这就是我们对执法者的要求。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执法者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虽然这仅限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时候.但是这个规定影响很大,很多人认为执法者就不能动手打人,哪怕是自己受了委屈也要忍,因为这不仅关系到执法队伍的形象,同时也会影响到我们所向往的、和百姓形成一种“鱼水之情”的和谐氛围。

但是,执法是严肃的。不是请客送礼。因为关系到被执法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很多时候执法都不是一团和气的,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有些争执,有时候会遭遇一些无法预料的伤害。事实上.很多执法者都遇到过轻微攻击,但是他们并没有还击,不是因为有了这个规定,而是他们知道回击的后果.不但会影响到单位的声誉,同时也会影响到自己。当然,敢于违法行事,不考虑后果.对当事人大打出手的执法者也不是没有,这些年媒体曝光了不少,但是平心而论他们只是极少数,大多数执法者都很清楚自己肩上的责任,即使没有这样的规定,执法者也能够理性对待。

在现实生活当中,暴力阻碍执法的情况并不少见,不少人认为只要强过执法者就占据了上风。在很多地方,执法环境其实并不是很好,单靠约束执法者,要求执法者“牺牲”个人的权利来换取和谐执法,这肯定是不够的,很多问题都没有得以解决,不能讲执法者从“强者”转变成“弱者”。这样不利于稳定执法者队伍。当前最紧迫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来为执法行为保驾护航,视频、录音等技术手段必须融人执法行为中,这样既能起到震慑的作用,同时也便于执法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与此同时,执法部门在该硬的时候必须硬起来,对于那些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用法律来为执法者撑腰,这样一来执法者遇到轻微攻击才能以正常的心态应对。

10.城管.一个可敬可爱又可憎可恶的职业,可敬的是违纪占道的清理工,可爱的是城市形象的捍卫者.至于可憎可恶则是充斥了过多的负面新闻。这个职业一度跃到桌面,成为媒体新闻的焦点,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这个焦点,这个话题,自然是负面的,固然大家期待已久的是文明执法的城管队伍,而不是高学历的文化流氓。

今年2月末,合肥各大官方网站上,出现一则招考公告:合肥市城管局公开招聘城管队员。包括11名硕士研究生在内的100名高学历城管被招入伍。11月23日《中国青年报》报导,合肥百名高学历城管上岗,研究生巡街被指浪费。

初看此新闻,感慨“就业难,难于上青天”,连研究生都当了城管,那大专生、本科生该何去何从?一个收拾摊子的岗位用研究生,合肥市未免有“高射炮打苍蝇——大材小用”之嫌。其实不然,每个行业都有高学历,就是养猪的也还有本科生呢,更何况一个政府的执法队伍,何谈浪费之有?无非是媒体的一厢情愿和人们的添油加醋。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脱下城管的高学历外衣,我们的视线应该专注于执法的文明与否,难道高学历就意味着文明执法吗?

之所以我们聚焦在学历上,是因为披着城管的外衣。合肥市高学历城管队伍的上岗,只不过是严峻就业形势下的一种就业现象。正因为人们翘首企盼文明执法的城管队伍,才使之“一传十,十传百”,可见民众对城管文明执法已达到非常渴望的程度。但可惜的是合肥市高学历城管上岗并不是城管体制的改革。而只是解决就业的产物,再说高学历并不意味着文明执法。

三年前执法的也许是本科生、大专生,甚至高中生,三年后执法的是本科生、硕士生,甚至博士生,但却没有因为学历的上升使文明执法“更上一层楼”。按理说.水涨船高,高学历应该带来高素质,应该能翻开城管执法新的一页,但过多的丑闻已淹没了这个职业的文明。也许学历高只是一个单纯的学历高,就像新闻中所提的那样“就业形势不同了,哪有资格挑肥拣瘦”,高学历被征召上岗,大家都是奔前程去的,并不是去服务,而是去谋生。

提起谋生,不得不说说执法队伍中“谋生”的千人一面。无论是城管队伍,还是其他执法队伍,充斥着大量的谋生人员。上海“钓鱼案”不也是交通执法队伍中的谋生面孔吗?正因为这些谋生的面孔使得管与被管之间变的很陌生。这并不是没有学历使面孔千疮百孔,而恰恰是体系制度的捉襟见肘。如果城管制度不改革,就算招博士来上岗.也一样是“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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