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liuyx
2013-06-23
【编者按】随着公务员的热潮,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考公务员,在此,精品学习网的小编为大家提供了,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司法公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公众对司法公开的呼声也日渐强烈。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项“阳光工程”还没有达到公众的期待,很多时候,司法公开流于形式,甚至变成了一道“选择题”。
有的地方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社会关注度高或者涉及公务人员贪腐的热点、重大案件,在公开时像开抽屉那样——开一半,留一半,让“公开”成为“作秀”;有的地方虽然成立了司法公开领导小组,但大多形同虚设,司法公开只是按“领导旨意”或“内部加工”后象征性地公示一下,并不能满足公众的真实期待,即使公开了一些内容,也大多是单位的日常琐事,不痛不痒;有的地方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只是在上级司法机关要求落实司法公开时,就重点抓一阵,“风头”过后,便又销声匿迹了,往往给公众造成公开是个“面子工程”的感觉。
凡此种种,都是典型的“选择性公开”。之所以如此,原因有四点:一是观念陈旧,少数抱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观念的司法人员,深知推行“公开”会自缚手脚,使自己无法浑水摸鱼;二是形式单一,以为建立起了公开栏,就是司法公开;三是制度缺陷,哪些信息该公开,何时公开,谁来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缺乏系统规范的制度规范;四是监督不力,大多流于形式,仍存在“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着,下级监督无效”的现象。
选择性公开,不是真公开。少数司法机关挖空心思钻研“公开的艺术”,进行“艺术的公开”,其实质是在规避监督,为本单位利益扩张预留空间。因此,司法公开绝不应该是一道“选择题”。
对此,各地司法机关务必实现从“司法权利主导”到“群众利益至上”司法理念的转变,让司法走近公众,让公众知晓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才能使司法公正让人看得见,司法高效令人感受到,司法权威被认同。
同时,司法公开的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难点在“监督”,让所有司法过程经得起检验,达到公开、公正、公信的良性循环,离不开系统规范的制度保障。唯有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建设,规范司法公开,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司法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让司法公开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更多内容请进入:标签:政法干警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