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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4
为了广大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学生能都了解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精品学习网事业单位招聘网特整理2013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二次考录考试加分政策,供考生参考学习。
2013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二次考录考试加分政策
1、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分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分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实行学分制的“985”高校毕业生专业成绩加10分,实行学分制的“211”高校毕业生专业成绩加5分(专业成绩加分不受“不得超过20分”的限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9月23日前将本人获奖相关材料提交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由区教育厅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和加分资格进行审核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报区考录办。区考录办在资格复审时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获奖证书原件等进行审查。
总结:为大家整理的“2013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二次考录考试加分政策”就介绍完了,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祝大家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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