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编辑:sx_liss

2014-09-09

安监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我局所属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职业病防治所)招收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外,其他在京事业单位均只招收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属于两年择业期内的未就业非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安全生产事业;

(五)达到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学位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①报名时间:6月8日—6月10日。

②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点击网页右方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自愿报名。

③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应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当某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不足1:3时,该招聘岗位取消。

(三)笔试

初审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报名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分职位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网上公布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未参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六)考察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七)公示结果

拟聘人员名单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人选。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

 

咨询及监督电话:010—64463266、6446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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