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by
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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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作人员共2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为自治区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设29个全额预算县(处)级事业单位。自治区地矿局是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专业队伍,承担着全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地质、水文、地质环境调查以及矿产资源、水资源、工程施工、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任务;承担着基础地质研究、成矿规律研究、重大地质学科综合研究和区域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等综合研究任务;通过地质勘探、物化探、测绘、实验测试等手段,为自治区工、农、牧、林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提供矿产资源地、水资源地,为防治地质灾害、农田土壤改良以及防病改水工作提供重要资料。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组长:薛洪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胡天山副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
成员:冯京副总工程师、地质(科技外事)处处长
郭兰在副总经济师、财务处处长
王锦江政治部副主任
王洪涛监察室主任
李荣烈宣传教育处处长
为切实加强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招聘工作,审核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督查招聘过程,研究解决招聘过程中的重大和疑难问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设立办公室,由局副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胡天山同志负责,联系电话:0991-4856216
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指导和督查所属事业单位地矿类专业毕业生的招聘工作,负责非地矿专业毕业生的招聘组织工作,办理聘用手续等。
自治区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地矿类专业毕业生招聘的组织与实施。由主管领导负责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招聘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人事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核准后的招聘方案开展工作。
自治区地矿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六、成立招聘监督领导小组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地矿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长:张铭华局纪检组(监察室)副主任
监督员:范新丽局纪检组(监察室)副调研员
监督电话:0991—4856217
七、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83年1月1日以后),以具体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准;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二)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地矿信息网(http://www.xjdk.net/)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至9月23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9月2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地矿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442号新疆地矿局培训中心四楼)
4、报名联系人:袁淑珍
联系电话:0991-4829476
5、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学业成绩单、院校方评语,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时间:2013年9月27日至2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地矿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地矿信息网(http://www.xjdk.net/)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汉语进行。对非母语考生不加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地矿信息网(http://www.xjdk.net/)。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所属岗位应占的相应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内容。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地矿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地矿信息网上公布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笔试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管理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10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地矿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七)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组织实施。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地矿信息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
经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地矿信息网(http://www.xjdk.net/)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组织实施。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地矿信息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地矿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高等院校非地矿类专业毕业生计划表.xlsx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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