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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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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是丽水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主要职责是:面向全市九县(市、区)代养育0-18岁孤残儿童。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岗位:2名,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能力,有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管理或民政福利工作经历;
(二)财务岗位(主办会计):1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从事财务主管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
(三)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岗位:3名,要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幼教或特教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岗位专业能力;
(四)医疗康复岗位:1名,要求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医疗、康复或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岗位专业能力;
(五)人事管理岗位:1名,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文字功底扎实、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丽水市范围内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热爱民政福利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报考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医疗康复岗位,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四)年龄在40 周岁(1972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选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70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五)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
(六)具备与选调岗位要求匹配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调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信息港(http://www. Inlishui.com,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报名地点:莲都区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12丽水市民政局办公室。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好《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分别加盖公章),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经资格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三)面试
注重对应试者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公示、选调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选调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91572
联系人:吴叶伟
附件: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民政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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