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浙江省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编辑:sx_zhangby

2013-10-12

精品学习网将在第一时间将2013年浙江省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进行发布,对于您想要了解的信息和存在的疑惑,只要您及时关注精品学习网,您就会获得帮助。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是丽水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主要职责是:面向全市九县(市、区)代养育0-18岁孤残儿童。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岗位:2名,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能力,有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管理或民政福利工作经历;

(二)财务岗位(主办会计):1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从事财务主管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

(三)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岗位:3名,要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幼教或特教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岗位专业能力;

(四)医疗康复岗位:1名,要求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医疗、康复或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岗位专业能力;

(五)人事管理岗位:1名,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文字功底扎实、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丽水市范围内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热爱民政福利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报考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医疗康复岗位,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四)年龄在40 周岁(1972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选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70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五)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

(六)具备与选调岗位要求匹配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调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信息港(http://www. Inlishui.com,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报名地点:莲都区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12丽水市民政局办公室。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好《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分别加盖公章),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经资格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三)面试

注重对应试者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公示、选调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选调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91572

联系人:吴叶伟

附件:

 

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民政局

2013年9月29日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2013年浙江省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您获得了您想要的信息和解答了您心中的疑惑了吗?如果您还满意的话,请将精品学习网添加到收藏夹或者是存为手机书签,我们将会是您最忠实的朋友!

相关推荐

关于2013年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于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于2013年下半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