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贵州遵义湄潭县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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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考办负责。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23日下午16:00,招考办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考办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22日下午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2016年9月21日下午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9月22日下午16:00前及时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考办须在9月23日下午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24日下午16:00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网银卡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9月24日下午16:00缴费截止后,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湄潭县人民医院职位的不受3:1开考比例),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取消,并将取消的情况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中的“遵义市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851-23163875。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县招考办(电话:0851-24227336);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851-23163875)。

五、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1、考试时间

2016年10月29 日上午8:30-10:00、10:00-12:00(8:30考试时同时发放两科试题,10:00收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答题卡,中途不休息)。

2、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4、考试类别(分类见职位表)

综合管理类(A类)

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西医临床岗位、医学技术岗位、护理岗位3小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请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b.aspx?a=77156)查询。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县招考办根据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面试人选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办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综合应用能力150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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