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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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山东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于2009年7月经东港区人民政府批准(东政字[2009]16号),由日照高新区管委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主要业务是:受政府授权、委托,运营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开展PPP项目合作及产业基金管理;园区发展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以及园区基础设施、专业产业园区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商务服务以及园区物业管理;土地开发及商品房开发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日照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招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符合岗位招聘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8:30—9月20日12:00。

查询时间:2016年9月19日8:30—9月20日18:00。

报名网址:www.dgld.gov.cn(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0633-2296206,联系人:刘先生。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日照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6年9月22日8:30—18: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海路50-1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下载打印的《日照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有关可以证明个人能力以及各岗位要求的材料(职称资格证、荣誉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内容:后勤管理类岗位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财务管理类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项目管理类岗位为工程项目管理类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依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0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0倍的职位,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等,考察分数满分为100分。

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东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实行人事代理,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岗位工资管理,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期满合格正式聘用的工资参照同行业工资水平和业务绩效确定。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下载:

1、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2、日照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关于日照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人)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预祝大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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