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18

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为海曙区直属事业单位,管辖范围以市客运中心站为中心,东至通达路,南至启运路,西至机场路,北至环城南路,是宁波市重要的公路交通枢纽地。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域范围内城市道路(含广场等公共区域)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客、货营运秩序管理;负责区域内运输市场的现场监管、违法稽查、违章调处;负责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负责区域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现将2017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说明

报名人员应具备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1982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3、报名人员须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17日至4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报名者可将报名表(附件下载)、个人简历(附照片)发至zgb2017zp@163.com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报名者也可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照片到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宁波市通达路183号)现场报名。

3、联系电话:83896103,丁老师。

三、面试

综管办将组织对报名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得分相同,不能取足时,则得分相同人员加试一道面试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综管办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其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综管办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六、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

聘用人员年薪5.5万元左右(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企业社保)。

2017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招聘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考生朋友们还可一键进入浙江公务员事业单位栏目查看更多信息~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