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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3
诸暨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共选调6名,其中法官3名,在全国范围选调;法警3名,在浙江省范围内选调。
二、基本条件
1. 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丰富、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身体健康;
3.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
4.选调的法官,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为现任的法官、检察官;
5.选调的法警应为男性,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身高在1米70以上,并具有警察资格,从事警务工作满两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5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者须将资料于2014年7月5日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或传真至诸暨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并将报名表(报名表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zhujicourt.gov.cn)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诸暨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zj87281795@163.com。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诸暨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联系方式);
(3)学历、学位、法律职称任命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
(6)正面二寸免冠照三张。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初选评价、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初选评价。以书面审核的方法,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次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选调名额的3倍时,按比例核减选调名额。同时,对符合条件者的现任职务、荣誉、学历及调研文章发表和获奖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天对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的法官或检察官进入面试。对符合选调条件的警察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并取消选调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业务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敬业务实精神等。
(四)体检。依照选调得分(面试成绩和初选评价两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招录办法相关规定。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依照选调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者,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考察合格后在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天。
(七)调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调人员调入本院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政治处(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57号)
邮编:311800
邮箱:zj87281795@163.com
电话:0575-87281795(传真)
0575-8725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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