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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2012年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指标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要求:报考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职称上人员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5、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现场: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网络:0:00—24:00)。
(2)现场报名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公共卫生楼三楼医务科办公室(宁波大榭开发区兴岛南路292号)。
(3)报名者从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daxie.gov.cn)或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网站(www.dxyy.net)下载《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携带个人资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网络报名者将上述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报名邮箱(zhaopin@dxyy.net)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74—86761401、86768629
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聘用合同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招聘岗位指标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考指标。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11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医务科办公室领取;网络报名者于考试当天上午8:00携带身份证及报名资料原件到医院门诊三楼多功能厅门口审核资料及领取准考证。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9日9:00-10:30
笔试主要内容为各岗位相关卫生专业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考指标数与该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由区文卫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加试一门岗位专业知识笔试。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指标以1:1的比列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指标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名。
4、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以综合考核为主。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而空缺的指标不再递补。
5、公示、录用
(1)区文卫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事局同意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及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在正式聘用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被聘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工委、区人事局负责监督,区文卫局、大榭开发区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574—86761576,86768629,监督电话:0574—86768892(区纪工委)。
七、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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