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公安消防局关于征召合同制消防员的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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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安消防局现公开向全市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主要从事消防文秘、档案及会务接待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召对象和条件

文秘5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方向;档案及会务3名,专业不限;宣讲员2名,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有主持讲解经验者优先。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其他体格检查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的适龄青年。

二、工作性质

合同制消防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形式。被征召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

招收人员按照消防部队要求,实行“统一征召、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的原则,充实到消防局大、中队从事文秘、档案及会务接待等相关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按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正式录用后月薪不低于3000元,年收入约3.6—4万元/人,并逐年递增,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统一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为:12月5日至20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结束后,消防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经筛选后,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宁康西路171号(乐清市公安消防局大队部三楼)。

邮 编:325600

联 系 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3905875257 0577-62578119

五、征招程序及要求

按发布告示、接受报名筛选、面试预选、体检、体能测试、政审、预定名单、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进行。其中注意事项有:

(一)政治审查。拟报名人员填写好《政审表》(附件2)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盖章后,报名时随身携带。

(二)各类费用。报名考试期间报名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报名合格后体检费用由消防局支付。

(三)录用要求。符合初选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3个月的集中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充实到消防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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