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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7
【摘要】浙江衢江区招聘教师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2日-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衢江区实验小学(乘16、309路公交车到府前路站下车往西走,乘308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往东走)。参加山区库区定向招聘的单独报名,不可与其他岗位兼报。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衢江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提供近期二寸彩照1张。
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非师范类省优秀本科2013届应届毕业生暂可不提供)。
社会人员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第(四)条的代课教师须提供相关学校出具的代课时间及在岗年限证明。
4、报考费用:按区物价部门核定,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用80元。
5、资格审查: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反馈给考生,并退回考试费用。
6、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笔试前通过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下载准考证,按规定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要求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公告。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笔试
1、开考比例: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否则,招聘计划作相应核减,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岗位不予开考。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三)面试。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内容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现场答题等。报考音乐、体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的考生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公告。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尾数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按有关程序进行。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自动放弃考核或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江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2013年8月1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原因取消的,人员不作递补。
新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山区库区定向招聘岗位的,至少在山区库区服务3年,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选聘,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其它事项
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贴好照片),并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委托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证明、普通话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3、考生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本次招聘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091。
5、本次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和本次考试有关的培训与招聘单位无关。
6、招聘相关信息只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衢江区教育网”发布。
7、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衢江区教育局:0570-3838902;衢江区人力社保局:0570-3838728
标签: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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