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2016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编辑:

2016-03-04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3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县级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3、4、5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行政执法类(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5.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三)

考试地点在嘉兴市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6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岗位1”和“岗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嘉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技)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上述职位在体(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 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