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6

因工作需要,虹星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2017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虹星桥镇编外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长兴生源或具有长兴县户籍(截止2017年4月18日);

5.每个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虹星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6.因招聘岗位需经常现场巡查、加班加点,建议男性。

凡有违法违纪记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虹星桥镇党政人大办公室(二楼)

联系人:丁莉萍

联系电话:0572-6902855

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1)招聘岗位中若有岗位的报名人数超过1:10,所有岗位考试均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另加测试题。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均不足1:10,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待遇按照镇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虹星桥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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