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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科目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

编辑:sx_wangzh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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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考查目标

专业综合I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 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 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 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 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四、 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III.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 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 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三、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 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 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

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三、 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

溯及力的规定。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 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但书”的意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 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 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三、 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犯罪客体

一、 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 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二、 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

不纯正不作为犯。

三、 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

义。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五、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第四节 犯罪主体

一、 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

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

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 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

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 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

意的异同。

三、 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

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和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

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

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一、 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 犯罪既遂的形态

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三、 对既遂犯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 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 对预备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 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 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

能犯未遂的区别。

三、 对未遂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 犯罪中止

一、 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 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 对中止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 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 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 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二、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 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 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三、 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四、 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五、 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概述

一、 一罪与数罪的概念

二、 罪数的判断标准

三、 法条竞合与法条竞合犯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一、 实质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 继续犯

继续犯的概念;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类型;继续犯的法律后果;继续犯的处断原

则。

三、 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的概念;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四、 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的特征;结果加重犯的处断原则。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一、 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 结合犯

结合犯的概念;结合犯的特征;结合犯的处断原则。

三、 集合犯

集合犯的概念;集合犯的特征;集合犯的处断原则。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一、 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 连续犯

连续犯的概念;连续犯的特征;连续犯的法律后果;连续犯的处断原则。

三、 牵连犯

牵连犯的概念;牵连犯的特征;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四、 吸收犯

吸收犯的概念;吸收犯的特征;吸收犯的形式;吸收犯的处断原则;几个界限。

第七章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一节 正当防卫

一、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

限度条件。

二、 特别防卫

特别防卫的概念;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三、 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二节 紧急避险

一、 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

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特别例外限制。

二、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 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一、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特征;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二、 刑罚目的

刑罚目的的概念。

刑罚报应的观念;预防犯罪的目的。

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的关系。

第二节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一、 刑罚种类概述

刑罚的种类;学理分类: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刑法中的分类:主刑,

附加刑。

二、 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三、 主刑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有期徒

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

的概念和特征;死刑适用及其限制性规定;死刑的执行方法。

四、 附加刑

罚金的概念,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内

容,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没收财产的

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概念,

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第九章 量刑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 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

二、 量刑的原则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

第二节 量刑情节

一、 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二、 法定情节

法定情节的概念;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免除

处罚情节的适用。

三、 酌定情节

酌定情节的概念及其作用;酌定情节的种类;酌定情节的适用。

第三节 量刑制度

一、 累犯

累犯制度的意义。

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累犯和

再犯的区别。

累犯的刑事责任。

二、 自首

自首制度的意义。

自首的种类: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特别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自首与坦白的界限;

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自首情节的处理原则。

三、 立功

立功的概念和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对立功情节的处理原则。

四、 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概念、特点和意义;数罪并罚的原则;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我国

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

五、 缓刑

缓刑的概念和意义;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考察;缓刑的法律后

果。

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第十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 减刑

一、 减刑概述

减刑的概念和作用;减刑与改判的区别;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

二、 减刑的条件

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

三、 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四、 减刑的程序

第二节 假释

一、 假释概述

假释的概念和作用;假释与释放的区别;假释与减刑的区别;假释与缓刑的区别;假

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二、 假释的条件

对象条件;限制条件;实质条件。

三、 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

四、 假释的法律后果

五、 假释的程序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 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 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第二节 时效

一、 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的意义。

二、 追诉期限

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时效延长的

概念及其起算方法。

第三节 赦免

一、 赦免的概念

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

二、 我国的特赦制度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 刑法各论及其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二、 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联系。

三、 刑法各论的体系

犯罪的分类和排序。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 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 罪状

罪状的概念;罪状的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

存形式、引证罪状。

三、 罪名

罪名的概念;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

四、 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

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

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以及罪数形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以及罪数形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关系的。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污染环境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二十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二部分 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 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 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三、 民法的渊源

四、 民法的解释

五、 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 自愿原则

三、 公平原则

四、 诚实信用原则

五、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 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

一、 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 民事权利的类型

财产权和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绝对权和相对权;主权利和从

权利;既得权和期待权。

三、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 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监护

一、 监护的概念和类型

二、 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 监护人的职责

四、 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 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撤销。

二、 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 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六节 个人合伙

一、 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 个人合伙的成立

三、 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 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 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 法人的设立

法人设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 法人的变更

三、 法人的终止

第四节 非法人组织

一、 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 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

伙企业的变更;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 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 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 默示形式

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 行为人合格

二、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 行为内容合法

四、 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条件的种类。

二、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期限的分类。

第六节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 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二、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

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四、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第六章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 代理的概念

二、 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 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 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 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 代理权的概念

二、 代理权的产生

三、 代理权的行使规则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 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 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常见的表见代理情形;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 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 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一、 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 诉讼时效的法律性质及意义

三、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四、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二、 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三、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第三节 期间

一、 期间的概念

二、 期间的种类

三、 期间的计算

第八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物权概述

一、 物权的概念

二、 物权的特征

三、 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 平等保护原则

二、 物权法定原则

三、 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物权的变动

一、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二、 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一、 确认物权

二、 返还原物

三、 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 恢复原状

五、 损害赔偿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一、 所有权的概念

二、 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 所有权的权能

二、 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一、 所有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二、 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一、 共有的概念

二、 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 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 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 共同共有的概念

二、 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一、 所有权

二、 共有权

三、 成员权

第十二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

一、 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 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一、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二、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一、 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 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 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 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第十三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 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 用益物权的特征

三、 用益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 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地役权

一、 地役权的概念、特征

二、 地役权的设立

三、 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四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 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 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 担保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抵押权

一、 抵押权的概念、特征

二、 抵押权的设立

三、 抵押权的效力

四、 抵押权的实现

五、 最高额抵押

第三节 质权

一、 质权的概念、特征

二、 动产质权

三、 权利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一、 留置权的概念、特征

二、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 留置权的效力

第十五章 占有

一、 占有的概念

二、 占有的类型

三、 占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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