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政法干警 > 考试动态

浙江2014年长兴县人民法院驾驶员招聘1人公告

编辑:sx_liss

2014-09-24

浙江2014年长兴县人民法院驾驶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和实际驾驶年龄5年以上。

3.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建议男性。

4.三年内无交通肇事。

5.具有长兴县常住户口(以2014年9月15日的户口为准)的社会人员,在雉城街道有固定居住地。

6.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长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402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县人民法院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长兴县人民法院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法院有关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27640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纪委监督电话: 0572-6037848

浙江2014年长兴县人民法院驾驶员招聘1人公告

标签:考试动态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