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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面试技巧——考场术语使用技巧

编辑:sx_wuzx

2015-10-29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成绩查询入口陆续开通了,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面试技巧——考场术语使用技巧文章,详细信息请大家看下面的文章。

1.称呼的使用

(1)对考官的称呼。在面试中,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向考官问好,一般就直接称呼“各位考官”,离场时一般用“各位考官辛苦了”。

(2)对“自己”的称呼。所以当你要表达你的观点时,可以把“我”改成“我们”,把“我想”、“我觉得”改成“我认为”、“我建议”,以起到缓释作用。

2.提问中的技巧

(1)没给题本时,考官读完试题后,如果考生没听清楚试题,可以请求考官再读一次试题。

(2)当考官向你提问时,要注意倾听,正确理解考官的意思,抓住考官的提问要点,考官未说完,绝不能打断考官。

(3)答题完毕,考官一般会问:“考生是否需要补充?”这时,考生如果没有重大遗漏,一般回答:“考生没有补充,谢谢考官。”如果有关键点的遗漏,考生还是要进行必要的补充,以免大量失分。

3.恰当的解释

面试也是与考官的交流,这一前提特征使解释具有解答、澄清等多种功能。

我们建议,解释首先要有针对性。其次解释的要恰当,考生的解释要用词得当,恰到好处。最后解释必须是真实的。

4.语言的逻辑性

语言逻辑性是信息有效传递的重要保证,考生在作答时语言要简洁、精练、流利、清晰。考生可以①适当选用短句。②长短句运用交错。③适当使用时间词或序数词。

5.加强语言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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