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政法干警 > 专业综合I > 刑法

2013政法干警考试刑法: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编辑:sx_dangey

2013-09-21

【摘要】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您整理了2013政法干警考试刑法: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希望帮助您提供很多想法。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对犯罪目标的直接指向性,说明了具有犯罪目的的罪过必须具有直接追求性。很明显,间接故意只具有伴随性,犯罪过失对危害结果具有否定性,都不可能具有犯罪目的,只有直接故意,才能具有犯罪目的。

犯罪动机,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内心起因,我国刑法对犯罪动机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它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但是,我国刑法分则不少条文规定了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或情节轻微,犯罪动机无疑是能说明情节的重要因素之一。

上文就是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给您带来的2013政法干警考试刑法: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希望可以更好的帮助到您!!

相关推荐:

政法招警专业综合I之刑法学指导:犯罪既遂

政法招警专业综合I之刑法学指导:犯罪预备

政法招警专业综合I之刑法学指导:犯罪未遂  

政法招警专业综合I之刑法学指导:犯罪中止

标签:刑法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