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法制史知识考点精粹

编辑:sx_dangey

2013-09-21

【摘要】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您整理了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法制史知识考点精粹,希望帮助您提供更多想法。

一、封建法制思想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明刑弼教(朱熹:礼法不可偏废,或先或后、或缓或急,德不约刑,可先刑后教,是朱元璋重典治国的理论依据。)

二、西周结婚

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三、西周离婚

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后富贵

四、西周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财产诸子均分。

五、奴隶制五刑

墨、劓、刖、宫、大辟(死刑的总称)。肉刑为主。

六、西周买卖契约—质剂

质——奴隶、牛马、较长契券;

剂——兵器、珍异之物、较短契券。

官府制作,“质人”管理。

七、西周借贷契约—傅别

傅—— 债的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

别——简札中间写字,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

八、西周诉讼制度

1、狱(刑事案件)、讼(民事案件)。

2、三刺(群臣、群吏、万民)。

3、五听(辞、色、气、耳、目)。

九、司法机关

1、西周 :大司寇

2、秦汉;廷尉——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审理全国案件。

3、北齐:大理寺:

十、五过——西周法官责任

惟官,畏权势而枉法;

惟反,报私怨而枉法;

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

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十一、《法经》

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其中。具律本是总则名,淫狡城(禁)嬉徒金,六禁之规在杂法。

十二、秦诉讼制度

公室告(贼杀伤、盗,百姓必须告发),非公室告(不得告发和受理,强行告诉给予处罚)。

十三、秦罪名

财产 :盗,盗分为共盗和群盗。

人身:贼杀、伤人、斗伤、斗杀。

十四、秦司法官吏渎职犯罪

1、见知不举不直:

2、罪应重而轻判,罪应轻而重判

3、纵囚: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

4、失刑:因过失而量刑不当

十五、秦代刑罚:

笞刑

徒刑

流放刑:迁、谪

肉刑:黥、劓、刖、宫等

死刑:弃市、具五刑等

羞辱刑:髡、耐、完(徒刑附加刑)。

经济刑:赀、赎

株连刑:族刑、收

十六、徒刑: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

十七、汉律儒家化

1、上请:汉高祖(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东汉普遍特权。

2、恤刑:汉景帝(80以上、8岁以下,孕者未乳、师、侏儒)。

3、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卑幼藏尊长不负刑责;尊长藏卑幼有条件的

负刑责。

十八、汉

1、《春秋》决狱。董仲舒;儒家化;论心定罪

2、汉秋冬行刑“。天人感应;秋审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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