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zh
2014-09-02
精品学习网会在认真分析考试题型和考试范围的基础上,为大家提供最新的政法干警14年考试法制史辅导,希望对于您的备考有所帮助,能够在您的考试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一)《法经》与商鞅变法
《法经》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是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共六篇:盗法,是关于侵犯他人财产的处罚规定;贼法,是关于破坏统治秩序的处罚规定;网法,又称囚法,是关于关押罪犯的规定;捕法,是关于逮捕罪犯的规定;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犯罪的处罚规定,主要是六禁;具法,是定罪量刑中从重从轻原则的规定,相当于现代刑法中的总则。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秦国的一次政治法制改革。这次变法在法制史上影响最大的内容包括:一是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划一性,要求法律象音律一样均衡划一。
(二)礼刑关系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独特的法律渊源,是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原则和规范的总称。(宗法是以父系家族为中心、以血缘远近来区别亲疏的一种规则)。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的仪式。在奴隶制社会发展为一套礼制。礼有两层含义。一是抽象的原则精神,可以归纳为“亲亲”和“尊尊”。
礼和刑相辅相成。出礼则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三)西周的法制思想及其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统治者在夏商时代“天命天罚”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夏商的统治者就号称是“受命于天”,对不服从自己统治的行为进行讨伐。西周推翻了商朝的统治,要为自己的统治找出合理合法的依据,所以就说“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的人,一旦统治者失了德,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的统治者就会取而代之。
这个思想对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有深刻影响。汉代中期以后,逐渐发展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四)成文法的公布
中国奴隶制时期的法律基本上是不公开的,不成文的。这种状况一方面是由于人类社会早期立法法制发展水平低下,另一方面是中国古代统治者追求法律神秘主义,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方便自己的统治。
第一次是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权力的鼎上,史称“铸刑书”。
(五)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
契约:西周的买卖契约称“质剂”,写在简牍上,买卖奴隶、牛马等使用较长的契券,叫“质”,买卖兵器、珍异之物使用较短的契券,叫“剂”。西周的借贷契约称“傅别”,“傅”是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在简牍上,“别”是在简牍中间写一个“中”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
婚姻:“六礼”是缔结婚姻必须经过的六个程序,“七出”是解除婚姻的条件,“三不去”是对夫家休妻的限制。
ps: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政法干警14年考试法制史辅导,精品学习网愿意成为您备考当中最忠实的朋友,为您提供最新的考试辅导资料,请您密切关注!
标签:法制史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