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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必记考点:扣除原则和范围

来源:51edu精品学习网 编辑:sx_zhanglz

2017-09-28

要想在税务师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考生要在冲刺备考与考场发挥上同时关注细节的特点,扣除原则和范围属于考试的高频考点,还在备考的你赶紧来看看吧~

扣除项目的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

①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③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1.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收益性支出,就是一个年度就没有什么事情了

资本性支出,一个年度后还有痕迹,属于“处处留情”,比如用到固定性资产

2.配比原则

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入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案例】某卷烟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10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500万元。企业当年还将自制的卷烟(成本50万元)对外赠送,市场公允价值80万元:该企业2010年度:

产品销售收入总额=1000+80=1080(万元);

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500+50=550(万元)。

第二个问题,与出口退税结合掌握,企业外销货物的成本要包括不得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

3.相关性原则。

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如企业经理人员因个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诉讼,虽然经理人员摆脱法律纠纷有利于其全身心投入企业的经营管理,结果可能确实对企业经营会有好处,但这些诉讼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分析属于经理人员的个人支出,因而不允许作为企业的支出在税前扣除;再如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由于不征税收入是企业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与企业的应税收入没有关联,因此,对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支出,不符合相关性原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4.合理性原则。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合理性的具体判断,主要是发生的支出其计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例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所成交的业务额或业务的利润水平是否相吻合,工资水平与社会整体或同行业工资水平是否差异过大。

——合理性,三个字,难啊!但是别出现一个部门一个月换了三台打印机,保修包换啊,三包政策不允许啊

5.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尽量一致,除非天生就不一致,会计处理适应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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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确定收入额的标准是( )。

A.折现价值  B.历史成本

C.公允价值  D.拍卖价值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确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确定性原则

B.配比原则

C.权责发生制原则

D.收付实现制原则

4.某公司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净收益32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国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只按20%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计算应补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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