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51edu精品学习网 编辑:sx_zhanglz
2017-09-28
每个人的基础不同,学习态度也不同,所以要采用的方法也就不同,但不管怎么去复习,都不要忽略了最基础的内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是各位需要注意的,是个高频考点哦~
(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1、除特殊规定外,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改建的固定资产,除特殊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2、关于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注意多选题)
1、折旧计算的一般规定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
2、加速计提折旧的税务规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1)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2)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上述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精选习题
1、2011年底,远大公司对使用了15年的一所厂房推倒重置,原厂房购入时的入账价值为2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150万元。2012年9月,厂房建造完工,为新建厂房,支付了300万元。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为20年。计算2012年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厂房折旧是( )。
A、3.75万元
B、2.5万元
C、4.38万元
D、5.83万元
2、下列关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A.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预计负债”科目
B.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终值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C.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各期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的弃置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D.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各期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的弃置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自建一幢仓库,购入工程物资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已全部用于建造仓库;耗用库存材料5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支付建筑工人工资36万元。该仓库建造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入账价值为()万元。
A.250 B.292.5
C.286 D.328.5
【看这里】
要是大家有兴趣的话,请关注精品学习网管理实践-财务;同时精品学习网管理实践栏目整合了我们为大家准备的商学分类,都可以来体验一下哦~
标签:管理实践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