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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来源:51edu精品学习网 编辑:sx_zhanglz

2017-10-09

现阶段为更好的帮助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提前预习备考,请备考的考生先进行知识点的预习,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标准)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纳税人取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3)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5)一般情况

举例: 境内某企业业务经理为中国公民,2011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计算该经理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A.1-8月每月应纳税额=(5000-2000)x15%-125=325元;9-12月每月应纳税额=(5000-3500)x3%=45元

B.全年应纳税额=325x8-45x4=2780元

(6)特殊情况_一次性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①一次取得数月奖金的计税方法

合并当月的工资与奖金一并计税

例:某大学周教授(中国公民)2011年12月收入情况如下:

A.工资收入3980元;

B.学校发下半年奖金5000元。计算周教授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应纳税额=(3980+5000-3500)x20%-555=541(元)

②一次取得全年奖金的计税方法

自2005年1月1日起,原则上将全年奖金(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年薪制企业发放的年薪、绩效工资企业发放的年终绩效工资)单作一个月计税。具体为:

A.如纳税人当月工资<费用扣除额,当月工-速算扣除数

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由全年奖金除以12的商数确定

B.如纳税人当月工资<费用扣除额,工资奖金合并计税。

应纳税额=(年终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费用扣除)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由(全年奖金+当月工资-费用扣除)除以12的商数确定;该方法一年只能用一次。

【举例说明1】

假定某纳税人2015年12月工资52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5200-     3500=1700(元)

(2)应纳税额=1700x10%-105=65(元)

若为外籍人员:应纳税额=(5200-4800)x3%=12(元)

【举例说明2】

某银行工作人员2016年3月应发工资4500元,其中包括岗位津贴680元,所在单位发放的地方补贴26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00元,按月计提公积金190元,则该工作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

当月应税所得=4500-100-190-3500=710(元)

当月应纳税额=710x3%=2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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