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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0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这个是大家容易忽略的内容,请收藏~
股权转让所得的管理<<
(一)所称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
(二)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
股权转让价,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三)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如果转让方提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的,应自实际取得股权转让收入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该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未按期如实申报的,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1.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4)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申报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6)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3. 股权转让收入虽明显偏低,但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
(1)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4)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4. 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方法有:
(1)净资产核定法;(2)类比法;(3)其他合理方法。
~~课后习题~~
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纳税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依据有( )。
A.股票面值
B.股票发行价
C.每股净资产
D.股权转让日的股票市值
E.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2.2012年3月甲企业将持有乙企业5%的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转让价格中包含乙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该股权的20万元,股权的购置成本为800万元。甲企业应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为( )万元。
A.50
B.180
C.200
D.220
3.以下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的管理表述正确的有()。
A. 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多次投资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的当月1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B.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C. 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
D. 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同时转让境内或者境外多个控股公司股权的,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应将整体转让合同和涉及本企业的分部合同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
E. 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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