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职工养老问题”并不算是核心问题,只是薪酬管理中的一部分。甚至有些人力资源主管简单地认为:“职工养老问题就是每个月为职工缴纳的那部分社会养老保险”。那么,我们首先来看看,如果仅仅靠社保,职工退休后能拿到多少养老金。
假设小刘、小李和小王三人都是2009年参加工作,这一年三人同是22岁,但是由于学历、专业等的不同,三人的月薪差距较大:小刘为2500元、小李为5000元、小王为10000元,同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3000元。若3人工资以及社会平均工资都和与人均GDP涨幅一致,每年涨幅按8%计算;同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每年按4%计息,为便于统计,这部分利息按全年来计,不再分成12个月分别计息,即第二年账户余额=前一年账户余额*1.04(这样计算的个人账户的数值稍有放大)。那么,到60岁3人退休时的月薪、以及个人账户累计本息合计见表所示:
由表可以看出,小刘退休时每月可以拿到约25784元的养老金,占当年社平工资的46.15%,小李退休时每月可以拿到约31907元的养老金,占当年社平工资的57.10%,小王退休时可以拿到每月约41705元的养老金,占当年社平工资的74.64%。三人中,仍是小王工资最高,但是,小王的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的工资的比例)最低,只有24.18%,从这个数字对比来看,如果仅仅靠社保,实际上小王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下降最多。由此可见,仅想靠社保过上“富足而退”的晚年生活,的确有些困难。实际上,由于我国“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社保已经逐渐演变成“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角色,其目的也就是要达到“广覆盖、低保障”的作用。
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仅有社保一种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方式,显然对部分高收入人群是很不利的,因此,为了解决高收入人群的养老金替代率低的问题,我国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所谓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是指:传统社保、补充养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公务员津贴等)和个人储蓄性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仍以小王为例,如果小王所在的单位给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假设:小王每个月自己缴4%(缴费基数不高于社平工资3倍),单位缴4%,企业年金基金的年投资收益率为8%,那么小王到退休时其企业年金账户中的金额见为5662084元,仍按139个月领取,每月他可以从企业年金账户中领取约40734元的养老金,这样加上社保他的替代率可以达到47%。由此可见,企业年金对职工养老保障的作用不可忽视。
目前,在我国企业年金还处于企业自愿建立的阶段。国家之所以没有强制实施,一方面是因为第一支柱的强制实施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再强制推行企业年金不但不现实,甚至还会影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推广;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了不给企业增添的负担,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企业用于给员工缴纳各种保险的费用占到企业职工工资的30%,如果再强制多缴,对企业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由于缺乏相关政策,个人储蓄性养老的市场目前还没有形成,在这种形势下,积极推进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对解决居民养老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就更重大。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努力,从这个角度来看,职工养老问题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责任。
背景小知识: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二条
其主要特点:
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需满足《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对参与资格、计划模式、管理机构等一系列规定,将方案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可获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