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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才招录培养机制 推进队伍专业化

2012-09-29 14:05:02 字体放大:  

完善检察人员招录培养制度是中央提出的一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也是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从实务角度出发研究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检察队伍特有属性的人员招录和培养制度,努力形成满足检察职责需要、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检察人员招录培养制度,较好地实现了检察人才总量增加、学历水平提高、队伍结构优化的目标。

一、认清形势,科学谋划工作思路

2002年以来,由于机构改革精减人员编制和检察官任职条件的提高,自治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院人员短缺、检察官断档问题日渐凸显。2002年至2004 年间,全区检察人员平均每年减少205人,其中检察官占75%以上。全区102个基层院中,有84个院存在“一人”科现象。信息化人才、财会、法医、蒙文蒙语等专业人才也十分缺乏。为扭转不利态势,自治区院在分析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亟待解决几个问题的情况汇报》等材料,提出了尽快分配中央返还编制、全区检察机关考录工作人员等8个方面的意见,经过不懈努力,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同意按比例、分年度使用补充编制,检察机关考录补员工作也在全自治区机构人事冻结情况下率先开考。

二、畅通渠道,完善检察人员选拔录用机制

(一)公开招录,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近年来,自治区检察院注意加强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编办的沟通,建立起每一、二年面向社会考录一批检察工作人员的机制。招录中,强化招录计划的针对性,由自治区院根据各院现有编制、业务量和队伍结构情况,统一制定招录计划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并向社会统一公告。先通过考录控制名额,待考录工作结束后,根据各院实际录用人数再下达编制的做法,保证了所有补充编制全部用于考录补员。在考录前,对通过司法考试人员逐个了解就业意向,预留出名额,在首批公布职位人员录用后,再补录通过司法考试及高学历人员,防止大量急需专业人才流失。同时,对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实行专业科目全部免试的优惠政策。

(二)用好政策,缓解基层人员短缺问题。加大对偏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招录工作政策倾斜力度,使一批具有法律专业以及计算机、财会、法医、蒙文蒙语专业的大学生充实到基层。认真落实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推行定向委托政法院校培养机制,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同时,积极推进“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对于报考检察机关的志愿者,实行笔试成绩加权计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优惠政策。

(三)内部选拔,建立检察人员遴选制度。2007年,建立了从下级院遴选检察人员的制度。第一批遴选到自治区院的19名检察人员,主要是有3年以上基层院或者分市院工作经历,并任助理检察员法律职务的业务骨干。2009年至2010年,加大遴选力度,又从盟市、旗县市(区)院遴选了16名优秀人员补充到自治区院各主要业务部门,初步形成检察官往基层充实、人才在基层培养、上级院从基层遴选检察人员的良性格局。

三、强化措施,优化检察人员培养机制

(一)分类培养,注重职业素能培育。重点完善和落实了四项制度: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领导素能培训,先后举办了基层院检察长政治培训班和全区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班。二是坚持“抓早、抓好”,对所有新进人员、新任人员无一例外地开展统一培训,科学构建人才成长快速通道。三是对于业务骨干,通过参与重大课题研究、承办重大案件等措施,推动骨干型人才向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四是以造就一批领军型人才为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全区检察业务专家评审等形式,重点投入、重点培养、重点使用,创建高层次检察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管理机制。

(二)实践演练,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按照各岗位对干警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开展各种训练、比赛和考核,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岗位练兵中所反映出的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学习培训。从2004年开始先后组织了五届全区性团队和个人业务技能竞赛活动,逐步形成覆盖全岗、面向全员的练兵格局,每届参赛人数均达到全区检察人员总数的95%以上。同时,开展了全区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评选等单项业务练兵和竞赛,发现、培养、选拔了一批业务骨干,充实了全区检察人才库[3.38 0.00%]。

(三)加大投入,加强学历教育和司考培训。一是加强与有关高等院校的合作,鼓励检察人员参加在职法学博士、硕士等高学历教育,促使检察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目前,全区检察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占78.7%,比2002年提高48个百分点。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学历人才达到282 名,比2002年增加253名。二是突出抓好司法考试培训。从2005年起大力开展司法考试助学活动,每年从本级有限的教育培训经费中挤出50万元,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联合办学单位,连续举办了五届全区司法考试集中封闭培训班。2011年,又依托检察局域网开办了全区司法考试网络培训班。三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四、唯才是举,建立科学的检察人才使用机制

(一)合理配置,努力实现人尽其才。以检察业务为中心,检察人才资源配置向业务部门倾斜,自治区院26名新录用人员中,19人被分配到业务部门。同时,注重多岗位工作能力的培养,通过轮岗交流,不断丰富干部的工作经验,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2009年和2011年,自治区院机关共对62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二)挂职锻炼,拓宽人才交流空间。2008年,出台了《2008B2010年全区检察机关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实施方案(试行)》,把区内上下交流和区域性双向交流挂职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采取上下级院互派挂职、主动选送业务骨干到北京市检察机关挂职等方式,共选派三级院119名业务骨干挂职锻炼。

(三)搭建平台,大胆使用优秀人才。自治区院先后制定了机关、院直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打破年龄、学历、资历限制,突出了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为优秀人才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2009年和2011年,自治区院通过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共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3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