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0-11-08 09:57:24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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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的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1.工程硕士
招生领域有: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2.法律硕士(J.M)
3.公共管理硕士(MPA)
4.公共卫生硕士(MPH)
5.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招收人数
工程硕士:自定(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
法律硕士:50人
公共管理硕士:100人
公共卫生硕士:自定
风景园林硕士:自定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0年7月31日
(一)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录取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其中,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010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二)法律硕士(J.M)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公共卫生硕士(MPH)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风景园林硕士(MLA)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并确认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7月5日至7月13日,现场照相时间定于7月15日至18日。
1.注意事项:
报考东南大学的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的所有考生一律在东南大学报名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照相确认信息。
2.网上报名阶段
网报地址:http://zzlk.nuaa.edu.cn
开通时间:2010月7月5日至2010年7月13日
3.网报要求:
①请认真阅读网报须知后,再填写报名信息;
②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③务必记住本人密码及报名编号;
④报名信息有误者,请选用修改功能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切勿重复报名;
⑤网报信息中“备注一”请填写所选专业课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参看东南大学各招生类别的“招生目录”。以工程硕士考生为例,报考机械工程学院的机械工程领域考生,考试科目选择机械工程专业综合;则在“备注一”内填写“机械工程专业综合”。
⑥网报成功后,生成资格审查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4.现场照相阶段
(1)照相程序
①资格审查
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
●网报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因该表无照片,不需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件(注意身份证件有效期,保证证件在考试期间内有效)、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三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东南大学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交纳报名费用:
工程硕士:240元/人
法律硕士:240元/人
公共管理硕士:320元/人
公共卫生硕士:320元/人
风景园林硕士:240元/人
③照相
④报名信息确认
⑤领取应试守则及专用信封,领取现场打印的有照片资格审查表,考生在该表诚信承诺书签名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部分考生还需加盖省级主管部门公章)后,用专用信封挂号寄回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照相地点: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群贤楼一楼(临近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东门)
(3)照相时间:2010年7月15日—2010年7月18日
所有考生一律要先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后才能进行现场照相。请注意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参加现场照相,报名无效。
(二)考试
1.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31日。
2.考试科目及地点安排(见附件二)。
重要提醒:除工程硕士考生外,报考本校的其他学位类别考生全国联考科目和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不在同一地点,具体安排请认真阅读附件二。
3.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分全国联考和学校自命题科目两部分。入学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三。
东南大学只接受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三)2009年“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2009年工程硕士“GCT”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有学位者GCT总成绩不低于190分,各部分成绩不低于30分;无学位者GCT总成绩不低于238分,各部分成绩不低于30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硕士考生均可申请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课和专业综合面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和专业综合面试等成绩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录取。
具体申请方式和时间、以及2009年考生“GCT”成绩单的发放、认定事项请参见附件四:《关于受理持有2009年工程硕士“GCT”有效成绩考生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办法》
五、录取
本次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能力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六、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一般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由学校和研究生所在单位分别指派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培养和指导,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2—4年,其中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在职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由培养单位导师与现场导师共同负责指导,论文的选题应结合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突出课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2—4年,其中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七、学位授予
各类别在职研究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并由东南大学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共3.6万元人民币;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共3万元人民币;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共3万元人民币;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共2.4万元人民币;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2.7万元人民币;
通讯地址: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104室)
邮政编码:210096
联系电话:025-8379578183792485
网址:http://seugs.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