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2010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及交费。
2、在海南省内的报名时间及确认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6日—10日
(2)报名网址:http://ea.hainan.gov.cn。
(3)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7月15日一18日。
(4)现场确认地点:海口市考试中心(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
3、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日期为:2010年10月30日-31日。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
(一)法律硕士(J.M),计划招生:50名。
1、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二)工程硕士,计划招生:60名。
1、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名称及代码。
序号 |
工程领域名称 |
代码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院 |
1 |
材料工程 |
430105 |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2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30109 |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3 |
化学工程 |
430117 |
|
材料与化工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