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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0-11-08 09:58:30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大学,是新疆与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教育资源丰富,办学实力雄厚。(考试大)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人数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人数 
2010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限额为45名。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5日至7月15日,网址: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自查满足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条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未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考生于2010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持资格审查表(样表)、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研究生院先进行资格初审,后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过期身份证一律为无效证件)。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报考者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考试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二)资格审查 
1.程序: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时间:2010年10月20日—10月27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7:30(均为北京时间)。 
3.地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三、入学考试 
  1.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3门全国联考。 
我校外国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 
2.全国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31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3.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1日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阅《新疆大学2010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政治理论课考试参考书目》。 
4.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基础和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为准。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为:490100。 
四、录取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政治理论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五、学习年限和学费 
  1.学习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主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课。  
2.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9000元/生•年。 
六、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