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国际就此发表声明称:所有产品均按中国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生产,并通过多项检验及测试,绝对符合中国及香港品质及安全要求,客户可放心使用。公司没有刻意在产品添加二恶烷作原料,它是生产过程中副产品,是由所需使用原料或其它因素,且技术无法避免,致令自然残留微量。无论中国还是欧盟现行化妆品管理对化妆品原料副产物二恶烷都未作规定,化妆品原料带入二恶烷也未作规定。最后提出向《壹周刊》失实报道带来影响保留法律行动的权利。
霸王公司首席执行官万玉华在回应记者采访时称:二恶烷是在原料上出现的,全行业大部分洗头水均有,并一再强调霸王含量少对人体无害。
7月15日有记者再次采访霸王时,公司人士告之:霸王已起诉《壹周刊》,不会因产品所含少量二恶烷进行下架处理,暂不接受退货要求。
从霸王声明到万玉华采访,我们清楚无误是霸王含有二恶烷,只不过微量。
微量亦好,大量亦好,都是有的事实。有就有可能危害用户身体健康。在这里不管你是被动的,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的。这是消费者最为简单的逻辑。你霸王最有道理都是一种无理。在这里霸王信奉着一条:人人都如此,我们没有违生产,完全按国家标准生产执行,你针对我,造成我股价下跌,所以我要起诉你。
如此只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致消费者利益和安全不顾的上市公司,如何能够承担更大的公众责任呢?
历数多起公众恐慌性产品质量事件,我们看到的是一起责任推搪又或者各种各样的回避,我们有理由去责问:你们有把消费者放在心上?在无数次质量门中我们看见到有类如丰田章一郎向消费者鞠躬致歉的场面和勇气。中国没有把消费者放在心上,把企业声誉高于一切的企业家!
媒体的责任是关注公众利益报道公众关注点,不管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与否,又或者你的税利贡献多少,只要有危及公众利益,媒体都有可能一一报道,由此可见壹周刊亦没有太多的过错,何况你霸王确有二恶烷。将壹周刊告到法庭上,只会加大媒体同业更多报道,即使是赢了官私亦失交恶于媒体,得不赔失。何况随案情报道:霸王洗发水配方、生产流程必然或多或少的涉及,霸王洗发水化学原料加少量中药营养成分必然让更多人了解,原有以为中药制成的洗发水概念从始打折,数千万上亿广告建立起来的消费者头脑印记,瞬间冲毁,此为最大的得不偿失。由此可见一见信奉建立品牌的霸王,对媒体认识和处理极为幼稚、无知。
面对危及安全产品引起高度关注对媒体和公众在情在理都是可以理解的。对于世情汹涌的报道,其实亦不难化解。只要理解媒体和公众心理,顺势而为,将自身无辜摆在公众面前,并向公众受恐慌事件表达歉疚,提出如何改进,其实媒体也不是那么无理的,公众和消费者也不是那样不明事理的。只要首先摆脱对立心态,用心谋划,就会变被动为主动,就能达成更好地驾驭运用媒体,将不利减少,甚至变成有利的可能。
霸王品牌建立一贯是依赖强力广告、强力终端而创造的,对媒体公关和消费者喜好度建立一直存在缺失。如果以霸王近日二恶烷事件处理方法继续延续,那么越来越受公众关注的上市公司就越会类如三鹿一样轰然倒下的一天,因此提醒一句:霸王该是恶补公关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