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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宁羽:天使合投不等同于股权众筹

编辑:sx_yangk

2016-06-23

日前,证监会发布公告,重新界定了股权众筹的含义,以下就是为您提供的天使合投不等同于股权众筹

天使合投不等同于股权众筹

日前,证监会发布公告,重新界定了股权众筹的含义,并将股权众筹概念等同于公募股权众筹,天使汇CEO兰宁羽认为,这对于像天使汇这样从事天使合投的平台来说并没有明显影响。他表示,众筹的“众”是普通大众,但是天使投资并不适合普通大众参与,创业投资仍然只适合少数有经验、高净值人群。作为一个一直采取天使合投的方式的平台,兰宁羽认为这跟真正的股权众筹是有区别的。

在兰宁羽看来,合投其实并不是新鲜事,事实上,这在国外早已是最常用也是最普遍的天使投资方式。在美国,合投也被称为 Social Proof(群体认同),通常一个天使会把自己喜欢的项目推荐给其他相关领域的天使,最后由几个人一起投资,或者集体商议定价。兰宁羽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风险投资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对投资人的要求极为严格,早期阶段的投资更是如此。近年来融资的金额也在不断变高,超过了之前天使投资的资金预期,因此合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分散风险。

兰宁羽认为,天使合投相比公募股权众筹对于创业者来说最大的好处在于:能够真正接触到高质量的投资人,享受到融资之外的所有资源对接和帮助,同时创业者还能反选投资人而不是被投资人像挑白菜一样的扒拉。而天使合投对于投资人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更充分的分散风险,参投到好项目。

而从投资人角度来看,兰宁羽表示,要坚持高标准的合格投资人认证制度,因为天使投资风险极高,投资的成功率是百里挑一,没有天使投资经验的散户投资人根本没办法识别风险,更没有经验管理风险,只有专业投资人依靠大量的资金支持才能保证回报。而散户投资人一旦参与天使投资极有可能为了盈利、为了退出干扰项目的经营,设定投资人资质也是对创业者的保护。

据悉,早在2013年,天使汇就联合多位著名天使投资人和天使投资组织发布了中国天使众筹领投人规则。随后又接连发布了中国天使投资成交规则、中国天使投资合格投资人规则,其中天使众筹这一概念更是被明确为“通过合投的方式向中小企业进行天使轮和A轮投资的创新形式”。

同时,在兰宁羽看来,公募股权众筹也有他合理存在的空间,比如在一个相对开放的组织群体下的一种筹资行为;对于相对比较成熟、风险比较低的项目的筹资行为;对于重资产类型项目,相对来说能够实现保值增值的筹资行为都可以通过公募股权众筹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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