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教师频道编辑为参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会计硕士: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总机构的所得税问题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问】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总机构如何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
【解答】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1)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2)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3)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