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变配电设备安全
除上述变配电站的一般安全要求外,变压器等设备尚需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电力变压器
电力变压器是变配电站的核心设备,按照绝缘结构分为油浸式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
油浸式变压器所用油的闪点在135~160℃之间,属于可燃液体。变压器内的固体绝缘衬垫、纸板、棉纱、布、木材等都属于可燃物质,其火灾危险性较大,而且有爆炸的危险。
1)、变压器安装
(1)、变压器各部件及本体的固定必须牢固。
(2)、电气连接必须良好;铝导体与变压器的连接应采用铜铝过渡接头。
(3)、变压器的接地一般是其低压绕组中性点、外壳及其阀型避雷器三者共用的地。接地必须良好,接地线上应有可断开的连接点。
(4)、变压器防爆管喷口前方不得有可燃物体。
(5)、位于地下的变压器室的门、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均应为防火门。
(6)、居住建筑物内安装的油浸式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得超过400 kV•A。
(7)、10 kV变压器壳体距门不应小于1 m,距墙不应小于0.8 m(装有操作开关时不应小于1.2m)、。
(8)、采用自然通风时,变压器室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1.1 m。
(9)、室外变压器容量不超过315 kV•A者可柱上安装,315 kV•A以上者应在台上安装;一次引线和二次引线均应采用绝缘导线;柱上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 m、裸导体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5 m;变压器台高度一般不应低于0.5 m、其围栏高度不应低于1.7 m、变压器壳体距围栏不应小于1 m、变压器操作面距围栏不应小于2 m。
(1 0)、变压器室的门和围栏上应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
2)、变压器运行
运行中变压器高压侧电压偏差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士5%、低压最大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5%。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冷却装置应保持正常,呼吸器内吸潮剂的颜色应为淡蓝色;通向气体继电器的阀门和散热器的阀门应在打开状态,防爆管的膜片应完整,变压器室的门窗、通风孔、百叶窗、防护网、照明灯应完好;室外变压器基础不得下沉,电杆应牢固、不得倾斜。
干式变压器的安装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且空气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0%。
2.电力电容器
电力电容器是充油设备,安装,运行或操作不当即可能着火甚至发生爆炸,电容器的残留电荷还可能对人身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1)、电容器安装
(1)、电容器所在环境温度一般不应超过40℃,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海拔高度不应超过1000 m;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不应有大量灰尘或纤维;所安装环境应无易燃、易爆危险或强烈振动。
(2)、总油量300 kg以上的高压电容器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室内;总油量300 kg以下的高压电容器和低压电容器应视其油量的多少安装在有防爆墙的间隔内或有隔板的间隔内。
(3)、电容器应避免阳光直射,受阳光直射的窗玻璃应涂以白色。
(4)、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电容器分层安装时应保证必要的通风条件。
(5)、电容器外壳和钢架均应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6)、电容器应有合格的放电装置。
(7)、高压电容器组总容量不超过100 kvar时,可用跌开式熔断器保护和控制;总容量l00~300 kvar时,应采用负荷开关保护和控制;总容量300 kvar以上时,应采用真空断路器或其他断路器保护和控制。低压电容器组总容量不超过100 kvar时,可用交流接触器、刀开关、熔断器或刀熔开关保护和控制;总容量100 kvar以上时,应采用低压断路器保护和控制。
2)、电容器运行
电容器运行中电流不应长时间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电压不应长时间超过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电容器外壳温度不得超过生产厂家的规定值(一般为60℃或65 c)、。
电容器外壳不应有明显变形,不应有漏油痕迹。电容器的开关设备、保护电器和放电装置应保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