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法》备考精选4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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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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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参加安全管理
和监督的权利 |
(1)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2)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3)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4)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机构和安全专业 人员的权利 |
(1)依法从事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工作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受侵犯的权利 (2)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规定,从事授权范围内的有关安全生产业务 (3)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或生产经营单位的聘请,按照委托和约定的有关事项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4)有权拒绝从事非法或者服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5)有依法收取中介服务报酬和费用的权利 |
从业人员的人身
保障权利 |
(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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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述权 (2)申辩权 (3)复议权 (4)诉讼权 (5)索赔权 |
劳动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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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
工会组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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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
用人单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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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的权利 (2)依法约定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权利 (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
注册安全工
程师的权利 |
(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报告 (3)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4)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 (5)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登记建档工作 (6)参与编制安全规则、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建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