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法》备考精选13
四、煤矿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
煤矿安全监察内容是实施煤矿安全监察的重要事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对此作出
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
(二)煤矿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1.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2.矿长安全任职资格。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4.职工岗前教育培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三)安全技措费的提取和使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五)安全设施验收和安全条件审查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自收到申请验收文件之日起30 E1内验收完毕,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六)作业现场检查和复查
(七)专用设备监督检查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使用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八)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煤矿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并检查煤矿制定的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其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