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章节讲解9

2014-11-19 16:52:01 字体放大:  

2015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章节讲解9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完善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1)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2)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3)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4)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制;(5)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6)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开发。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种种历史和现实问题,在国务院第ll6次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上,确定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l2项治本之策:(1)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2)加强行业管理,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3)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瓦斯等重大隐患;(4)推动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5)研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经济调控手段;(6)加强培训教育,规范煤矿招工和劳动管理;(7)加快立法工作;(8)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9)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10)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等****现象;(11)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12)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09年,国务院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了以下事项:(1)严格企业安全管理;(2)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3)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4)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5)严格行业安全准入;(6)加强政策引导;(7)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8)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通知》强调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做到:(1)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2)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3)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4)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5)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针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通知》要求企业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通知》要求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符合安全生产标

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为了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投入,实现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通知》提出以政策作为引导,通过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加大安全专项的投入,通过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和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在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安全生产政策,形成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会议明确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三深化”、“三推进”工作措施:(1)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2)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3)深化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工矿商贸及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4)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5)推进安全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基层基础;(6)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等“六大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等“六个能力”,加快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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