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013年度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并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资料且经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包含未提交报名资料、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4年5月13日至23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请相关考生按规定时间领取合格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因故未能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请于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考试院补领。
三、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
四、有关要求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本人合格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手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人、代领人姓名、身份证号及委托事项)原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领委托人的合格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合格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合格证书是注册的重要材料之一,报名发证登记表则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深圳市考试院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