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乙级资格证书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交通专业)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
黔交价管(2014)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实施细则》(公设字[1996]03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06]46号)的规定,我站将进行201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乙级资格证书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交通专业)资格证书年检。现将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检人员
获得交通运输部甲、乙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交通专业)资格证书》且年检时间为2014年的在岗人员(包括退休返聘人员)。
二、年检人员需提交的资料
1、网上年审申报资料。
2、现场确认:
(1)交通运输部甲、乙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交通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至2014年的“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参加造价方面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年检申请表”及“完成公路工程造价主要项目业绩表”(填报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间参加完成的公路工程项目造价工作业绩,每年不得少于一项)各一份。
三、资料报送方法及时间
1、参加本次资格证书年检的人员,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登陆贵州省交通造价信息网(www.gzjtzj.com.cn),按年审步骤如实、准确地填写相关资料信息,并以附件方式上传“工程项目情况”中所列项目的个人参与证明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对未按时、如实填报者,资格证书作废,并将收回其证书和证章;
2、网上打印出填写完成的“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年检申请表”及“完成公路工程造价主要项目业绩表”,并将上述资料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单位统一报送的,请将本单位参加年检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年检人员汇总表”(附件1),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我站进行年审,逾期将不予补检。
四、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交通专业)资格证书》的特别说明:
由于交通运输部今后将对全国公路工程甲、乙级造价人员进行注册管理,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交通专业)资格证书不在此管理范围内,2014年、2015年我站对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交通专业)资格证书进行年检,2016年12月31日起该证书在我省交通行业内将不再使用,望持证人员积极参与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乙级造价人员考试。
五、联系方式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10号南翔酒店9楼
电 话:0851-6523533
联系人:段霞 王贤辉
附件: